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 ——2024年11月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公告
發布時間:2024-11-22 點擊量:11797次 分享至
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專任教師18名,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杭人社發[2014]380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情況
參加本次招聘的單位均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參加本次招聘并被聘用的人員均列入事業編制管理且須在12月底前完成入職手續。
二、招聘崗位、范圍
招聘崗位。詳見《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11月招考計劃》(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兩類人員:
(一)應屆畢業生
指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已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屆、2024屆畢業生。
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碩士及以上研究生;
2.部屬師范院校、省內普通高校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或校級及以上優秀學生(黨、團)干部、校級三好學生或綜合(專業)成績排名前30%的畢業生;
3.省外普通高校省級優秀畢業生、省級優秀學生(黨、團)干部、省級三好學生或綜合(專業)成績排名前20%的畢業生;
4.浙江省教育廳簽約的2023屆、2024屆公費師范生;
另2023年1月1日至今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按應屆畢業生報考。
(二)在職教師
“在職教師”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并獲得過縣(區)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的優秀在職教師;
2.具有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全國優秀班主任、省功勛教師、省優秀教師、省春蠶獎、省教壇新秀榮譽的優秀在職教師;
3.具有研究生學歷并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在職教師;
4. 浙江省范圍內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獲得過地市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的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5.獲得過縣(區)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的杭州市區范圍內(指上城區、西湖區、高新(濱江)區、錢塘區、蕭山區、臨平區、余杭區)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各個崗位的具體招聘范圍和對象見《計劃》。
三、招聘條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圍外,應聘者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 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三)在職教師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年齡要求在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至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具體要求如下:
1. 2024屆畢業研究生報考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但要求在2025年8月31日前必須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應聘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應聘其他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
2.2024年1月1日至今取得國(境)外碩士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但要求在2025年8月31日前必須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同上);
3.其他人員報考教師崗位的,報名時必須具備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同上)。
(六)港澳臺、國外留學回國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生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七)在職在編教師和在職非編教師報名時須出具現工作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八)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九)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歷;
四、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網上遞交材料、線上報名確認、現場資格復審三個環節進行。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一)網上遞交材料。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24年11月26日17:00止。應聘者將報名表和報名材料掃描件上傳至招聘單位電子郵箱,聯系方式見附件1《計劃》,所需材料及排序見附件2《報名材料清單》。
(二)線上報名確認。應聘者和招聘單位相互聯系溝通(采用電話、視頻、郵件等方式),了解招聘相關情況,明確是否符合招聘條件,完成報名確認工作。對于材料齊全并符合招聘條件的,招聘單位向應聘者發放準考證(電子稿)。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調整材料再次報名同一單位或其他單位并接受資格審查。
(三)應聘者于11月28日12:00前將報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帶至報名學校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審查條件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并對資格審核未通過人員告知理由。
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與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一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及其他有效證明為準,在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招聘計劃中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社保記錄為準,有關工作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10月31日。
五、考試
考試形式為現場面試(音、體、美增加技能測試)。面試由拱墅區教育局組織。面試以模擬上課、回答問題等方式進行。普通學科面試滿分為100分。音樂、體育、美術學科面試和技能測試合計滿分為100分,其中技能測試占比40%,面試占比60%。面試通知公告將在拱墅教育網(https://www.hzgsedu.cn/)另行發布。
六、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器質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應向體檢醫生說明,如隱瞞不報,一經發現,不予錄取或解除人事聘用關系。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資格、或弄虛作假)的,可在該招考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中,報區教育局同意后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體檢程序。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對考察對象進行政審、調查了解現實表現情況。入圍考察人員須積極協調原工作(學習)單位配合做好考察政審工作。在考察程序中,出現考察不合格(或放棄、弄虛作假、考察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可在該招考崗位面試參加人員中,報區教育局同意后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考察程序。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拱墅教育網(https://www.hzgsedu.cn/)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招聘單位進行調查核實,報區教育局同意后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決定。在公示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個人放棄聘用的、無正當理由逾期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
報到錄用時暫不要求提供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證書的擬聘用人員,被聘用后在規定時間內仍不能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的,予以解除人事聘用關系。
八、其他說明
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本公告由拱墅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報名咨詢電話:各招聘單位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
政策咨詢電話: 0571—85337008
監督電話: 0571—85337156
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
2024年11月18日
文章來源:https://www.hzgsedu.cn/article/detail/id628962787120602471516.htm
附件:附件1:拱墅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11月招考計劃
附件:附件2-報名所需材料清單
附件:附件4專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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